⚪ 引言
改革开放初期,最有名的一句话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现在社会最关注的一个问题是:在一部分人富起来后,如何促进共同富裕?
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的确有很多人富起来了,但同时的确还存在很多没有富起来甚至很穷的人。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2020年全年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189元。但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2020年全国居民最低20%人群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7868.8元,每个月仅有655.7元,中间偏下收入的20%人群为16442.7元,每个月也仅有1370.23元,这两部分人口为5.64亿人。40%的人每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000元左右,显然谈不上共同富裕。
那么如何来解决“共同富裕”这个问题呢?一个习惯了的也是比较容易做的办法是:改善收入分配,即通过干预市场的“第一次分配”(如提高劳动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挥政府功能的“第二次分配”(如增加税收和转移支付),强调社会责任或道德的“第三次分配”(如鼓励社会捐赠)来提高那40%人口的收入或生活水平。当然,从理论上说,这些措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缩小差别,帮助低收入人群逐渐富起来。但是,在实践中,单纯通过改善收入分配来实现共同富裕的做法,还是会有许多实际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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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三次分配促进
共同富裕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如何搞好这三次分配?在这三次分配中,存在哪些问题?政府能做什么?应避免什么?
第一次分配,如果坚持市场经济,那么劳动所得基本由市场决定,具体来说,由劳动者所从事行业的产品价格和劳动生产率决定。政府可以限制非法或不正当的高收入,但很难通过干预市场去提高贫困人群的收入。若通过行政法令不断提高劳动最低工资,其结果是,有工作的人收入提高了,但企业由于用工成本提高而减少雇工,失业率增加,没有工作的人则会变得更穷。
第二次分配,即政府通过征税和补贴来调节收入差距。从税负上说,中国的个人累进所得税和企业的税负已经很高了,再提高必然影响生产和消费,从而影响经济增长。拉斐尔法则告诉我们,税率高到一定程度,会影响人们创造财富的积极性,政府税收收入反而会减少。房产税当然可以考虑,但如何出台?如何不遭到大多数人反对?这既是一个经济问题,也是一个政治和社会问题,因为大量的城市居民通过房改和通过市场,或多或少都拥有一定的房产。一些退休职工也拥有房产,但没有太多的现金收入,征收房产税必须考虑如何不影响他们的生活,否则很难推行。
其实,第二次分配中最值得改进的是各级政府如何通过转移支付来更多地帮助贫困人口,而不是把税收收入浪费在楼堂馆所、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和无效投资上。政府如何通过第二次分配帮助贫困人口提高收入?这又是一个需要思考和改进的工作。是直接给予收入补贴,还是增加公共产品,提供更多社会福利?是给予收入或物资的补贴,还是更多地投入教育,帮助贫困人群提高工作能力?采取的措施不同,促进共同富裕的效果也大相径庭。
至于第三次分配,鼓励“富起来”的人们进行社会捐赠,的确是帮助缩小收入差别的一种手段,也是社会文明和经济发达到一定程度的结果。目前中国年度慈善捐赠总规模已达到约3400亿元,但相比发达国家仍有差距。通过鼓励社会捐赠来实现“第三次分配”,不仅要培育乐于助人的品德,要建立一种有利于捐赠的财税制度,还要有切实的措施防止“杀富济贫”的理念和理所当然的“逼捐”行为。捐赠必须是一种自觉自愿的行为,否则难以为继,不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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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共同富裕
首先要搞清楚谁是贫穷人群
除了改善分配,还有什么措施可以促进共同富裕?其实,促进共同富裕的核心任务,不仅仅是通过各项政策来提高贫困人群的收入水平,更重要的,是要提高贫困人群的“致富”能力。那么,我们先来看一下,谁是贫困人群?不能致富的原因是什么?
中国目前相对“贫穷”的人群首先是农民,尤其是还在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在过去的四十多年里,随着中国的经济起飞,产业结构发生了迅速的变化:一方面,中国解决了14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农业产值也大大提高。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收入的提高,人们用于食品支出的比重越来越低(恩格尔定律),农业产出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也越来越低。这是不可抗拒的经济规律,也是所有发达国家在发展过程中的共同经历。
中国目前也面临经济起飞后农业产值比重相对下降的问题。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农业产值的比重从80年代的30%左右降到了现在的不到7%。但是,与发达国家不同的是,中国农民的比例并没有相应地降下来。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显示,截止2020年,中国还有超过36%的人口和劳动力居住在农村,还有5亿979万人在从事农业生产。粗略地算一下,近64%的人口在生产和分配93%的GDP,而另外36%的农民和农村人口在生产和分配不到7%的产值,之间的贫富差别不是一目了然了吗?由此可见,中国真正的贫穷人群在农村;中国的贫富差别,主要来自于产业结构和社会结构;农民贫穷的原因,主要是农业产值的比重下降和农业劳动生产率的相对低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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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共同富裕的关键是
增加农民非农就业机会和
提升贫困人口致富能力
中国促进共同富裕,必须从帮助农民致富开始。这与前段时间的“消除贫困”的努力是一样的。“消除贫困”主要针对农村的贫困人口,帮助这部分农民脱贫;而帮助致富则是针对所有农民,需要解决产业结构性问题。
帮助农民致富,促进共同富裕,需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 1、加快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发展更多非农产业,推动农业现代化
农民相对贫穷的主要原因是对人们对农产品的需求有限,对农产品的消费增长跟不上收入增长的速度。而中国农民的人数众多,人均土地很少,靠农产品获得的收入跟不上其他行业,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一国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随着农业产值比重的下降,农业劳动力比重也会下降。2019年,美国农业产值占GDP不到1%,农民占劳动力比重1.5%;日本农业产值占1.3%,农民占3.1%;韩国农业产值占1.6%,农民占5.1%。中国农业产值也只有7%,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则有近40%。可见,中国农民的劳动生产率较低,有太多的农民在从事农业生产。
解决农民劳动生产率和收入低的主要办法是逐渐让大部分的农民不当农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为此,需要加快城镇化进程和以发展非农产业为主的乡村振兴。同时,对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要帮助他们集中土地,增加人均耕地面积,为他们提供金融服务,发展以高科技和机械化为主的现代农业。为此,政府除了尽快消除城镇对农民工的各种歧视政策在城镇为农民工提供更多更公平的工作机会和生活条件外,还要鼓励资本下乡,发展非农产业和支持农业现代化。当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比重与农业产值比重比较接近时,这种由产业结构和社会结构造成的贫穷将逐渐消失。
▶ 2、促进民企和服务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吸收农村劳动力
要为过剩的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的非农就业机会,主要要靠民营企业,包括农民企业家们。民营企业从动力、压力、机制等各方面都是创新创业和创造大量就业机会的主要力量。他们更了解市场,更懂得如何提供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市场需求。民营企业对中国社会经济的贡献,不仅仅在于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80%以上的城镇劳动就业,将来更要承担起为农村劳动力创造更多就业和致富机会,促进社会共同富裕的历史责任。而且,民营企业的产业结构和技术要求,也更适应从农业和农村中转移出来的劳动力。为此,政府应该更加重视民营企业的发展,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家到乡村去创新创业。
同时,政府要鼓励服务业的发展。一方面,一国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物质生活得到一定的满足,人们对服务业的需求会越来越大,服务业的比重也会越来越大。这是经济发展的基本规律。另一方面,服务业基本上也是一个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吸收大量的农业过剩劳动力。
▶ 3、改革教育制度,增加教育投入,提升农民工作能力
对于农民来说,城镇化、发展非农产业、推动农业现代化、鼓励民营企业发展等,都是为他们创造更多就业和致富的机会,但能否有能力去把握这些机会和胜任这些工作,则取决于农民(包括进城的农民工)的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程度。
遗憾的是,我国在这方面的教育还是非常薄弱的。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的调查,中国70%左右的农民工的教育止于初中或高中,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农民工接受过职业培训。至于留在农村务农的农民,接受的教育程度就更低了。
提升农民、农民工、城市中学毕业生的教育水平和工作技能,首先要改革现行的教育体制。除了培养科研人员和高级技术工作者的大学之外,还应有相当数量旨在提升成年人工作技能的职业教育高等学校。这类学校的入学门槛应该很低,不受年龄限制,学费应该很便宜,类似美国的“社区大学”,完成两年的在职学习后授予大专或“准学士”学位。同时,由政府出资开设一些没有学位学历的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类似美国的“成人学校”,免费提供基本的知识和技能的训练,帮助进城的农民尽快融入社会,找到工作。
为此,政府需要增加教育经费,尤其是增加提升农民和农民工知识和技能的教育经费。职业技术培训学校首先应该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城市开办,经费也应该主要由这些城市的政府负责。这些城市一般都比较发达,其发展过程中,农民工也为此作出了不小的贡献。
总之,共同富裕的道路,主要目标不是缩小差别,而是让贫困人口也富起来。共同富裕的核心是富裕,不是均贫富,不能只靠分配。根本的办法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通过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通过发展各类教育来提升贫困人群的致富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真正的共同富裕,而不是重蹈平均主义的老路。
成稿日期:2021年12月
编辑:吴佳璇